新建工厂食堂在投入使用前,需要经过提前审批、选址、确定产品、确定人员、进货等几个必要的步骤。选址和确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确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开业前的审批手续却是大同小异的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新建工厂食堂需办理什么手续。
一、排污许可证
到辖区环保局相关部门申请,部门受理后,一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去检查指导。按照现行规定,一般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两个必须条件是:不能有居民住宅;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。环保部门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面积的大小和环境提出意见。
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受理,接着要让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、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。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前提下,主要看以下几方面:一是卫生设施是否完备,主要指消毒、清洗设施;二是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。
拿到以上这两个证后,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、身份证,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。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,申请从事饮食业、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,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;请帮手、带学徒的,应当报送与帮手、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书。
四、税务登记申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。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,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。
五、消防许可证
按照规定,在开业之前,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,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,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。
以上就是在承包筹建工厂食堂时,需要申办的证件,有一些审批手续最好提前申请,最好在时间上使各审批活动前置或者与选址、装修等同时进行,这样才不会在开业的时候走冤枉路、花冤枉钱,同时也会提高你的运营效率。